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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房产拍得800万抵欠税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橘子 时间:2008-04-22 10:50:15

  时报讯 (记者 李杉 通讯员 马曙伟 黄涛 张莹) 近日,广州地税第一稽查局成功拍卖某欠税房产企业9个商铺共806万元,用于抵缴企业欠税。

  据了解,该房产企业在1992~1999年期间因少缴营业税、印花税、堤围防护费等税费而被税务机关作出了补缴1261万元税费、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由于该企业还涉及其他经济纠纷,补缴入库欠税600多万元后就没有再按期补缴所欠税费,为使国家税款不流失,市地税第一稽查局果断采取措施,查封了该企业拥有的房产,依法对其被查封的房产进行拍卖抵税。

  市地税局还表示,企业欠税的原因多种多样,地税部门要全面清理企业欠税有一定的难度,但地税部门将会继续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合作,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包括阻止欠税人或法人代表出境、冻结欠税人银行存款或查封欠税人财产、拍卖欠税人财产抵缴税款和到企业开户银行强制划缴税款等,大力清缴企业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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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租收入不入账 某公司受罚近10万

  时报讯 (记者 李杉 通讯员 陈苑 张莹) 日前,增城市地税局检查某贸易公司发现,该公司取得转租厂房的租金及代收代垫款项收入没有在账面上反映并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因此进行补缴税款19.9万元,加收滞纳金1.8万元,罚款9.9万元的处理。

  据了解,该公司承租了某厂房,一部分自用,另一部分又转租给某机械厂使用,但对取得某机械厂交来的租金及代收代垫款项收入却没有在账面上反映。增城市地税局表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问题的规定,该公司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该公司取得的租金收入及代收代垫款项还应调增其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该公司作了上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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