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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引发补差价风波 官方回应这个头不能开
-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新闻快车 时间:2008-04-09 15: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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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与深圳律师协会会同部分房地产企业,就“降价引发补差价风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律协:
要求退房或补价差——无法律依据
深圳律协房地产专委会主任尹成刚认为,虽然因为楼房降价后,业主要求退房或补偿价差,上海法院也有过支持业主的判决,但前提是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第三条有约定:若购房者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合同,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的3%,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法院正是基于这一约定而作出解除合同的判决,但深圳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购房合同中均无该条款,因而退房的诉求应无法获法院支持。
开发商代表:
调整价格属自主权——没侵权没违约
万科地产代表认为,要求民事赔偿的前提,是对方有侵权或者违约的行为。开发商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这是他的经营自主权,没有侵害任何人的合法权益;开发商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也没有与买受人约定,保证不降价,否则将负责赔偿,没有这样约定,也就不存在违约。既无侵权,也无违约,赔偿的要求,从何谈起?
深圳市国土局代表:
诉求非法、无理、蛮横——补偿的头不能开深圳市国土局的代表在发言中介绍,对目前的房价,定位为房产市场的理性回归,价格日趋合理。这一系列的降价退房补偿先是从万科第五园对业主交300元送1500元装修开始,后来有业主到市信访办上访,要求退房补差价,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对于这一系列事件,国土局代表认为,业主的这种诉求是一个非法、无理、蛮横的诉求,破坏契约和诚信的原则,如果此头一开,将形成不好的先例。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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